欢迎访问宝鸡市人民医院官网!

01、治疗经过
近日,我院产科收治了一位特殊患者,一位26岁的准妈妈,孕周21周,就诊时发现胎儿宫内死亡,牵动着科室全体医护人员的心。
进一步追问病史及完善检查后发现,该患者3天前已出现咳嗽、咳痰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因症状较轻未及时就医干预。来院就诊当天下午,患者突发高热,体温最高升至39.8℃,查体可见子宫体有轻微压痛,C反应蛋白(CRP)高达100mg/L,远超正常参考范围(0-10mg/L),结合孕周及临床表现,初步诊断为:1. 宫内感染;2. 胎儿宫内死亡。
入院第二天,患者病情出现进展,子宫体压痛明显增强,同时出现上腹部压痛及反跳痛,提示宫内感染已发生扩散,若不及时终止妊娠,感染可能进一步加重,危及患者生命安全。但由于患者存在明确的宫内感染,临床常用的利凡诺引产、球囊引产均为禁忌症,给诊疗工作带来了不小的挑战。
针对该患者的特殊情况,产科全科医护人员立即开展病例讨论,结合患者孕周、感染程度及身体状况,充分评估诊疗风险,同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详细沟通,如实告知病情、治疗方案及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在权衡利弊后,制定了个体化诊疗方案:在积极给予广谱抗生素抗感染治疗、控制感染进展的同时,给予口服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进行药物引产。
经过医护人员的精心监护与治疗,该患者于住院后第三天凌晨顺利完成自然流产。术后血细菌培养结果回报,明确致病菌为产单核李斯特杆菌,为后续抗感染治疗提供了精准依据。随后,医护人员根据细菌培养结果调整抗生素用药,继续给予针对性抗感染治疗,同时加强患者术后护理及营养支持,预防并发症发生。
经过10天的积极治疗与护理,患者感染症状完全控制,生命体征平稳,各项实验室检查指标恢复正常,顺利出院。此次病例也提醒广大孕期女性,孕期免疫力相对低下,一旦出现呼吸道感染、发热等不适症状,需及时就医,避免延误病情,引发严重并发症,保障自身及胎儿安全。
02、科普

产单核李斯特杆菌——孕期“沉默的杀手”,很多人对李斯特菌感到陌生,但它对孕妇和胎儿的威胁,远比我们想象中可怕。
产单核李斯特菌是什么?
产单核李斯特菌全称“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菌”,是一种生命力极强的细菌——它不怕冷,在冰箱冷藏环境(0-4℃)下仍能繁殖,因此也被称为“冰箱杀手”;同时它耐盐、耐酸,普通的烹饪不当或食物储存不当,都可能让它有机可乘。这种细菌广泛存在于自然界中,土壤、水、动物粪便里都可能有它的踪迹,日常饮食是主要传播途径。
为什么孕妇是高危人群?
孕期女性体内激素变化会导致免疫系统“减弱”,身体的“防御屏障”变薄弱,此时李斯特菌更容易突破肠道屏障,进入血循环引发宫内感染。更危险的是:孕妇感染产单核李斯特菌后,自身症状可能很轻微,甚至没有明显不适,容易被忽略;但细菌会通过胎盘屏障,直接侵袭胎儿,导致严重后果。据统计,孕妇感染产单核李斯特菌后,胎儿死亡率高达20%-30%,是普通人群的10-20倍。
产单核李斯特菌感染对母婴的危害
对胎儿/新生儿:如流产、早产、新生儿败血症、脑膜炎、肺炎、胎死宫内等,即使存活,也可能留下神经系统后遗症。
对孕妇:多数表现为“类似流感”的症状——发热、肌肉酸痛、乏力,部分人会有恶心、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如果细菌侵入子宫,还可能引发宫内感染,甚至进展为脓毒症,危及母体生命。
产单核李斯特菌的主要传播途径(吃出来的感染!)
未经彻底加热的肉类、生冷乳制品、冷藏即食食品、冷藏的熟食肉类、冷藏沙拉、即食海鲜、受污染的蔬菜水果。
病例与产单核李斯特菌的关联:那些被忽略的感染信号
产单核李斯特菌感染后,可能先表现为上呼吸道不适或消化道症状,容易被当成普通感冒或肠胃炎;但细菌隐匿通过血液循环进入胎盘,引发胎盘和子宫的炎症,导致胎儿供氧、供营养不足,最终胎死宫内。
03、孕期如何预防产单核李斯特菌感染?
孕期预防感染,核心是“管住嘴、讲卫生”,做好以下5点:彻底加热食物:肉类、蛋类必须煮熟煮透;剩菜剩饭食用前,需加热到70℃以上,保持10分钟;拒绝“生冷”风险食品:不喝未经巴氏消毒的牛奶、果汁;不吃软质奶酪、冷藏即食的火腿/香肠;不生食海鲜、生鱼片、生蚝。正确储存食物:生熟食物分开存放;冰箱定期清洁消毒;冷藏食物存放不超过3-4天。认真清洗食材:蔬菜水果食用前,用流动的清水彻底冲洗,必要时可浸泡片刻后再冲洗。注意个人卫生:处理生肉后,及时用肥皂洗手;厨房用具(砧板、刀具)生熟分开使用,避免交叉污染。
04、重要提醒:胎动异常+感染症状,立即就医!
胎动是胎儿在宫内的“健康信号”。孕16-20周左右出现胎动,此后需每天关注,如果胎动突然减少、消失,或胎动变得剧烈后突然减少,无论孕周大小,都需要立即就医!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新华巷24号 电话:0917-3272497 Email:bjsrmyydb@163.com
乘坐车次: 北门:4路、5路、6路、7路、8路、9路、10路、17路、36路 南门:33路、34路、37路、42路
Copyright © 2021 版权所有:宝鸡市人民医院 陕ICP备18007727号-2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3号 技术支持:伙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