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宝鸡市人民医院官网!

关注我们
24小时咨询热线0917-3272497

纪检监察

首页   > 党建工作    >纪检监察

以案说纪:违反《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第八期)
发布时间:2026-07-23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武警特色医学中心     点击量: 17

       编者按:为持续推进清廉医院建设,切实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对党纪法规的认知理解,充分发挥警示教育的强震慑固防线作用,院纪委选取卫健系统典型案例进行深入剖析,采用“案情概述+案件评述”形式,教育引导全院党员干部职工以案为镜、筑牢防线,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医疗环境,保障医院高质量发展。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

       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恪守医德、严格自律。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严禁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1.png

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0年至2023年期间,某市人民医院神经外科原主任医师王某,利用其担任科室骨干医师、主刀大量重要手术的职务便利,长期、多次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红包”。经查,王某在负责诊治多名危重患者过程中,暗示或默许患者家属通过微信转账、赠送购物卡、交付现金等方式给予“感谢费”“辛苦费”,金额从数千元至数万元不等。 调查发现,王某甚至形成了固定的“红包”收受模式:在患者入院时收受“关照费”,手术前收受“安心费”,出院时收受“感谢费”。为规避监管,王某通常采用单独约见家属、在非办公场所收受等方式进行,并多次向患者家属暗示“其他患者也都是这样”。三年来,王某累计收受患者“红包”达60余万元。2024年1月,王某因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调离临床岗位。其违规收受的“红包”已全部退缴。

案例二

       2018年10月至2021年8月期间,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医师杨某,通过添加患者蔡某及其母亲的微信,以互联网诊疗平台就诊的诊金名义,接受患者及其母亲向其发放的微信红包 48次,共计近 5000 元。杨某因收受患者“红包”,受到行政警告处罚,并处行政罚款1.8万元;所收微信红包款项全部退还患者及其家属。

案例三

       2021年7月,一名网友在社交平台发布视频称,自己的父亲身患癌症,于是宴请了某省医院医生李某某,送了价值五千元的白酒,并筹得五千元的现金。但李某某表示不满,又向病人家属索要红包。视频显示,一名医生模样的男子在拿到患者给出的现金后称,“你这个算给得少的”。事件曝光后当地专项调查组开展调查,得出调查结果并作出严肃处理:一是对医生李某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行政记过处分;停止执业六个月、扣罚六个月绩效奖励;取消当年个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及职称评聘资格;并进行全院通报;二是科室主任董某某对科室内工作人员出现索要“红包”情况,负有直接管理责任,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扣罚其当月奖励职务系数。取消该科室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


案例解析

       涉案人员违反了“九项准则(八)共建和谐关系,不收受患方“红包”中严禁索取或者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和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等财物的规定。

       什么是收受患方“红包”?

       指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以明示或暗示方式,直接或变相收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礼品等财物的行为。其本质是利用诊疗权力进行权钱交易,是对医疗行业廉洁底线的突破。

       收受患方“红包”有哪些危害?

       1.加重患者经济负担:直接增加患者就医成本,特别是对经济困难患者可能造成灾难性医疗支出。

       2.破坏医疗公平正义:使医疗资源向支付“红包”的患者倾斜,损害其他患者的平等就医权。

       3.恶化医患信任关系:使纯洁的医患关系蒙上金钱阴影,加剧医患之间的不信任感,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

       4.损害行业社会形象:严重败坏医务人员的职业声誉,影响医疗行业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

       5.面临严厉纪律惩处:违反党纪国法和行业规范,相关人员将面临严肃的纪律处分甚至法律追究。

纪法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规定:“利用职务之便,索取、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规定:医生若有索要红包、收受回扣、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等不良行为记录,都将无法通过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可以责令该医师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


警示教育

       “红包”问题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是破坏医患关系、损害行业形象的顽瘴痼疾。全体医务人员要深刻认识到,收受“红包”不仅是个人的道德失守,更是对医疗行业公信力的严重伤害。我们要以案为鉴,坚守“不收红包”的廉洁底线,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用精湛的技术和优质的服务赢得患者的信任和尊重,共同构建和谐、纯洁、互信的医患关系,维护医疗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