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宝鸡市人民医院官网!
输血治疗中的血液不能人工制造,均来源于社会爱心人士无偿捐献,您在医疗机构所支付的临床血液费用是采供血机构为确保血液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采集、检测、制备、储存环节中产生的成本费用,血液是免费的。在此,我们衷心感谢每一位献血者,正是他们的无私奉献,为临床提供了宝贵的血液资源。我们也呼吁大家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够自愿加入到无偿献血的队伍中,接力善举、传递爱心。同时我们提醒您,如果您和你的配偶、父母、子女曾经参与过无偿献血,您将享有同等医疗状况下优先用血的权利和按照相应政策在医疗机构减免临床用血费用的权利。
宝鸡市优先用血政策
一、优先用血对象
在宝鸡市中心血站捐献血液的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二、优先用血原则及范围
在保障急危重症和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用血前提下,非急诊患者在同等医疗状况下,无偿献血者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优先用血。
曾在宝鸡市中心血站捐献血液的献血者,其本人和配偶、父母、子女可按其献血量等量申请优先用血。
三、优先用血所需材料
1、献血者本人用血时:献血者的身份证、用血申请单。
2、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用血时:献血者与用血者的身份证,献血者与用血者的有效关系证明(如户口簿、结婚证,村委会、社区、工作单位出具的关系证明或亲属关系承诺书),用血申请单。
四、优先用血申请流程
1、线上申请流程
关注“宝鸡献血”官方微信公众号,点击“用血指南”进入“优先用血申请”栏,按照提示进行优先用血申请。
2、线下申请流程
前往宝鸡市中心血站献血管理科窗口进行现场申请
咨询/审核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联系电话:0917-3563232。
宝鸡市血费直报规则
一、献血者本人献血后三个月至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五倍免费用血。
二、献血者本人献血后三个月内,五年以后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三、献血者的配偶、直系亲属五年内临床用血的,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四、献血累计1000ML以上者,本人终身无限免费用血,其配偶、直系亲属终身按照献血量等量免费用血。
五、已婚独身子女无偿献血者,其双方父母均可享受减免血费待遇。
报销对象:在我院住院的无偿献血者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已婚独生子女双方父母均可在我院直接报销血费。
需提交的材料:献血者、受血者的身份证,关系证明(户口本、结婚证、单位证明等、独生子女证),用血证明(出院发票、发血单等)。
符合以上条件,住院用血出院时可在医院直接报销。
宝鸡市无偿献血“三免政策”
根据《宝鸡市无偿献血管理办法》规定,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奖”的个人可以申请办理“三免卡”,凭此卡和身份证在我市不限次数免费游览室内国有A级以上景区,不限次数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就诊免普通门诊检查费,不限次数免费乘坐市区公共交通工具。
地址:宝鸡市经二路新华巷24号 电话:0917-3272497 Email:bjsrmyydb@163.com
乘坐车次: 北门:4路、5路、6路、7路、8路、9路、10路、17路、36路 南门:33路、34路、37路、42路
Copyright © 2021 版权所有:宝鸡市人民医院 陕ICP备18007727号-2 陕公网安备 61030002000113号 技术支持:伙伴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