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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医院常见疾病基本目录及分级诊疗指南
发布时间:2017-07-26    来源:宝鸡市人民医院     点击量: 470

神经内科常见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阿尔茨海默病
阿尔茨海默病(Alzheimer’sdisease,AD)是一种发生于老年和老年前期的中枢神经系统退行性疾病,临床隐袭起病,表现为的记忆力和认知功能持续恶化,日常生活能力进行性减退,可伴有各种精神症状和行为障碍,病因和发病机制迄今未明。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疑诊阿尔茨海默病患者转诊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1.阿尔茨海默病的初步诊断、治疗;
2.已确诊的阿尔茨海默病需长期药物治疗及康复治疗患者;
3.中、晚期阿尔茨海默病无其它严重合并症仅需对症支持治疗的患者;
4.符合以下条件患者,转诊至三级医院:①阿尔茨海默病的初步诊断及治疗困难;②中、晚期阿尔茨海默病有其它严重合并症患者。
三级医院
1.所有阶段阿尔茨海默病的诊断、治疗;
2.伴有各种内科疾病及其它神经系统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肺心病、心脑血管疾病、帕金森氏病、抑郁症、焦虑症等阿尔茨海默病多学科的评估及治疗;
3.合并重要脏器功能损害及各种感染性疾病、中毒性损害、外科疾病需手术治疗等阿尔茨海默病的评估和治疗;
4.阿尔茨海默病中、晚期严重精神障碍的治疗;
5.符合以下条件患者,可转下级医院:①阿尔茨海默病诊断及治疗明确;②合并症已有效控制需长期药物治疗及康复治疗患者。

癫痫及癫痫持续状态
癫痫是由多种病因引起的慢性脑部疾患,是一组疾病和综合征,以大脑神经元反复突然过度放电所致的间歇性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调为特征。患者发作可表现为感觉、运动、意识、精神、行为、自主神经功能障碍或兼而有之。每次发作称为痫性发作,持续存在的癫痫易感性所导致的反复发作称为癫痫。在癫痫中,由特定症状和体征组成的、特定的癫痫现象称为癫痫综合征、癫痫持续状态(SE)或称癫痫状态,是癫痫连续发作之间意识未完全恢复又频繁再发,或发作持续30分钟以上不自行停止。长时间癫痫发作,若不及时治疗,可因高热、循环衰竭或神经元兴奋毒性损伤导致不可逆的脑损伤。各种癫痫发作均可发生持续状态,但临床以强直一阵挛持续状态最常见。全身性发作的癫痫持续状态(SE)常伴有
不同程度的意识、运动功能障碍,严重者更有脑水肿和颅压增高表现。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疑诊痫性发作患者应转诊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1.癫痫病患者的初诊及随访;
2.癫痫病因诊断明确,二级医院具备实施适宜病因、并发症及合并症治疗条件的;
3.二级医院具有录像脑电图设备条件的;
4.癫痫持续状态;
5.符合以下条件患者,转诊至三级医院:①痫性发作病因诊断困难,或二级医院诊断条件有限的;②二级医院不具备实施特殊治疗方案条件的;③癫痫持续状态不能得到有效控制,充分评估转院风险后,可转入上级医院;④难治性癫痫术前评估。
三级医院
1.痫性发作的病因诊断;
2.痫性发作的病因治疗,并发症及合并症治疗;
3.耐药癫痫术前评估,药物调整;
4.24小时脑电图;
5.癫痫持续状态的治疗及高级生命支持;
6.符合以下条件患者,可转下级医院:①癫痫诊断明确,二级医院具备实施适宜病因、并发症、合并症治疗条件的;②耐药癫痫药物调整后,发作相对得到控制;③癫痫病因诊断明确,需实施特殊治疗,甚至手术治疗,但患方拒绝,仅接受基础治疗的;④癫痫持续状态得到完全控制,生命体征平稳.

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
多发性硬化(MS)是以中枢神经系统白质多灶性炎性脱髓鞘为主要病变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时间和空间上的多相性是其最重要的临床特点。本病急性活动期中枢神经白质有多发性炎性脱髓鞘斑,陈旧病变则由于胶质纤维增生而形成钙化斑,以多发病灶、缓解、复发病程为特点,好发于视神经、脊髓和脑干。视神经脊髓炎(NOM)是视神经与脊髓同时或相继受累的急性或亚急性脱髓鞘病变,又称Devic病,其临床特征为急性或亚急性起病的,单眼或双眼失明,其前或其后数周伴发横贯性或上升性脊髓炎。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疑诊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患者应转诊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1.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诊断及随访;
2.符合以下条件患者,转诊至三级医院:①复发的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急性期;②不明原因的视力障碍、肢体瘫痪、感觉障碍、复视、排尿障碍、眩晕和平衡障碍、吞咽困难等;③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合并高血压、糖尿病、感染等严重内科疾病。
三级医院
1.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的诊断;
2.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后遗症治疗,如痉挛性瘫痪、发作性症状、抑郁;
3.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再发预防;
4.首次诊断的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
5.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急性期需激素冲击治疗等;
6.复发的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需激素冲击治疗等;
7.急性进展的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需呼吸支持等治疗;
8.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合并高血压、糖尿病、感染等严重内科疾病;
9.符合以下条件患者,可转下级医院:①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治疗恢复期;②多发性硬化、视神经脊髓炎后遗症康复治疗;③需要长期高级生命支持,但经评估生命体征相对稳定。

格林—巴利综合征
格林-巴利综合征(Guillian-Barre综合征),又称急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发性神经根神经病,是累及周围神经和神经根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上表现为进行性对称性四肢软瘫,以及不同程度的感觉障碍,可伴有致死性呼吸麻痹和双侧面瘫。脑脊液检查,出现典型的蛋白质增加而细胞数正常,又称蛋白细胞分离现象。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发现急性或亚急性四肢对称性迟缓性瘫痪患者应转诊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1.急性或亚急性四肢对称性迟缓性瘫痪初诊、留观和治疗;
2.符合以下条件患者,转诊至三级医院:①急性或亚急性四肢对称性弛缓性瘫痪,治疗一周以上无好转,诊断仍不明确;②急性或亚急性四肢对称性弛缓性瘫痪,肌无力进行性加重或出现肋间肌、膈肌无力、延髓麻痹的症状和体征,下级医院无生命支持能力;③急性或亚急性四肢对称性迟缓性瘫痪,伴严重心律失常、重度感染或心衰,充分评估转运风险后可转至上级医院继续治疗;④急性或亚急性四肢对称性迟缓性瘫痪,需接受特殊治疗方案,但下级医院不具备相关条件,充分评估转运风险后可转至上级医院继续治疗。
三级医院
1.格林—巴利综合征的诊断及随访;
2.急性或亚急性四肢对称性迟缓性瘫痪,瘫痪呈进行性加重;
3.急性或亚急性四肢对称性弛缓性瘫痪,伴肋间肌、膈肌无力症状和体征;
4.急性或亚急性双侧颅神经下运动神经元性损伤,伴延髓麻痹症状和体征;
5.急性或亚急性四肢对称性迟缓性瘫痪,伴严重心律失常、重度感染或心衰;
6.排除周期性麻痹、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急性脊髓炎、癔症性发作;
7.符合以下条件患者,可转下级医院:①格林-巴利综合征诊断明确,生命体征相对平稳,无严重心律失常、重度感染或心衰;②诊断明确,需长期呼吸支持患者,生命体征相对平稳的患者,充分评估转运风险,可转至下级医院继续治疗;③格林-巴利综合征诊断明确,肌无力症状无加重,无呼吸肌麻痹的症状和体征;④颅神经型(双侧颅神经下运动神经元性损伤)格林-巴利综合征,无延髓麻痹的症状和体征。

肌病(注:原为肌肉原发性疾患)
肌病(myopathies)是横纹肌病的简称,为肌肉的原发性结构或功能性病变,故中枢神经系统(CNS)、下运动神经元、末梢神经及神经肌肉接头处疾病所致继发性肌软弱,皆包括在内。临床上肌病可以大致分为遗传性肌病(如肌营养不良、先天性肌病、肌强直和通道病、代谢性肌病、线粒体性肌病等)和获得性肌病(如炎症性肌病、内分泌性肌病、与系统性疾病有关的肌病、药物中毒性肌病等)两大类。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疑诊肌肉无力、疼痛、肌肉萎缩等肌病患者应转诊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1.肌肉无力、疼痛、肌肉萎缩等肌病的初筛;
2.明确诊断;
3.进一步行肌电图检查的患者;
4.需要完善肌酶检查的患者;
5.符合以下条件患者,转诊至三级医院:①诊断不明确,需进一步明确诊断;②肌肉营养不良患者需要行肌肉活检、基因检测,进一步分型的患者;③肌肉疾患合并有心脏、智力损伤、内分泌改变等多系统损伤的患者需要综合治疗。
三级医院
1.不明原因肌肉萎缩、肌肉肥大、肌无力、肌肉疼痛表现的患者;
2.门诊肌电图检查排除神经源性疾患;
3.不明原因肌肉萎缩、行走困难的患者;
4.需要完善肌肉活检的患者;
5.发病呈家族性,需要基因检测;
6.符合以下条件患者,可转下级医院:诊断明确,需要进一步巩固治疗或并发症的继续治疗。

脊髓病
脊髓病(myelopathy)系指非生物原性致病因子,如外伤、
压迫、血管、代谢、遗传、中毒和其他不明原因所致的脊髓灰质或白质的部分或系统病变。临床上,有可表现为肢体痪、肌肉萎缩、感觉缺失、分离以及伴或不伴膀胱、直肠功能障碍等症状。病理学上一般不具炎性细胞渗出,而有缺血、坏死、神经病变和髓鞘脱失等改变。脊髓病者多起病隐匿,缓慢进展,病史中有物理、化学损伤、代谢缺陷、遗传、中毒等因素,常规治疗难于改变病程进展,预后较差。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疑诊脊髓病患者应转诊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1.脊髓病患者的初诊及随访;
2.脊髓病病因诊断明确,二级医院具备实施适宜病因、并发症及合并症治疗条件的;
3.脊髓病处于神经功能恢复期的康复治疗;
4.符合以下条件患者,转诊至三级医院:①脊髓病病因诊断困难,或二级医院诊断条件有限的:②二级医院不具备实施适宜治疗方案(如:手术、介入治疗、血浆置换等)条件的;③脊髓病出现严重并发症或难以处理的并发症时,转院无危险,可转送上级医院治疗;④二级医院治疗期间疗效不佳,病情继续恶化或合并其他严重基础疾病的患者。
三级医院
1.脊髓病患者的初诊及随访;
2.脊髓病的病因诊断;
3.脊髓病的病因治疗,并发症及合并症治疗;
4.脊髓病的康复治疗;
5.符合以下条件患者,可转下级医院:①脊髓病病因诊断明确,二级医院具备实施适宜病因、并发症、合并症治疗条件的;②脊髓病急性期治疗结束,处于神经功能恢复期,二级医院具备实施适宜康复治疗条件的:③脊髓病病因诊断明确,需实施特殊治疗,但患方拒绝,仅接受基础治疗的;④经评估需长期带机,患者生命体征相对平稳,下级医院具有进一步生命支持条件的。

TIA/脑梗死
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ransientischemicattack,TIA)为局部性缺血造成的短暂性脑或视网膜神经功能缺陷,临床表现为缺血部位的相应症状和体征,每次发作持续时间为数分钟至1小时;可反复发作;无任何急性梗死的证据发现。TIA 不是良性疾病,它预示患者处于发生脑梗死、心肌梗死和其他血管意外的高度危险中,应予积极处理,以减少发生脑梗死的几率。脑梗死是指脑部供血中断,又无充分侧支循环代偿供血时导致的脑组织缺血、缺氧性坏死和脑软化,而产生的神经系统症状群,不包括全脑性缺血和缺氧性坏死,如窒息和心跳、呼吸暂停引起的全脑病损。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疑诊脑血管病患者应转诊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1.脑血管病初步诊断;
2.二级预防治疗方案的调整;
3.定期随访及评估的患者;
4.急性期TIA/脑梗死患者;
5.未进行血管评估,病因及发病机制不明的患者;
6.符合以下条件患者,转诊至三级医院:①不能进行血管评估,病因及发病机制诊断不明的患者;②无条件进行血管成形术;③有严重合并症,当地医院无法良好控制,病情许可时。
三级医院
1.脑血管病初步诊断;
2.二级预防治疗方案的调整;
3.定期随访及评估的患者;
4.急性期TIA/脑梗死(初发与复发)患者;
5.未进行血管评估,病因及发病机制不明的患者;
6.需要进行血管介入检查或治疗患者;
7.门诊治疗出现严重药物不良反应的患者;
8.原有疾病基础上再次加重,需重新评估的患者;
9.符合以下条件患者,可转下级医院:①已明确病因及发病机制诊断,病情稳定的患者;②生命体征稳定,无严重合并症的患者;③有合并症,甚至需要长期高级生命支持患者,但生命体征相对稳定,下级医院具有生命支持条件,需要长期康复的患者。

帕金森病
帕金森病(Parkinsondisease,PD)又名震颤麻痹是最常见的神经退行性疾病之一。PD病因及发病机制尚未明确可能与社会因素、药物因素、患者因素等有关。PD病理改变为:中脑黑质致密部、蓝斑神经元色素脱失,黑质色素变淡及出现路易小体。PD神经生化改变为:中脑黑质致密部、蓝斑神经元脱失致上述部位及其神经末梢处多巴胺(DA)减少,(DA减少≥70%时产生PD临床表现),而黑质纹状体系统中与DA功能拮抗的乙酰胆碱(ACH)作用相对亢进,DA与ACH 平衡失调。临床表现:运动症状,如运动过缓、肌强直、静止性震颤、姿势步态异常等;非运动症状,如认知/精神异常、睡眠障碍、自主神经功能障碍、感觉障碍等。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疑诊帕金森病患者应转诊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1.帕金森病的筛查、初诊以及术后随访;
2.H-Y分级2级以下的患者;
3.在三级医院指导下H-Y分级2.5级以上的患者的后期综合治疗;
4.帕金森病患者的康复治疗,晚期卧床者的护理;
5.外科治疗后的康复和一般并发症治疗;
6.符合以下条件患者,转诊至三级医院:①初步考虑诊断为帕金森病,但诊断性药物治疗效果不佳者;②H-Y分级2.5级以上的患者,或/和经过常规药物治疗疗效不佳者,③患者出现运动并发症如异动或剂末现象、开关现象等,④患者因服药出现不能耐受的副作用者,如严重的恶心呕吐、头昏、嗜睡等及记忆力损害;⑤患者出现严重的非运动症状如抑郁、焦虑、认知损害等;⑥患者出现与药物相关或无关的并发症如幻觉等精神症状;⑦需要外科手术如DBS治疗者;⑧晚期因吞咽困难需要安置胃造瘘管者。
三级医院
1.帕金森病的诊断及分级、药物调整、手术治疗后以及随访;
2.需要明确诊断;
3.H-Y分级2.5级以上的患者;
4.患者出现运动并发症如异动症或剂末现象、开关现象等;
5.患者因服药出现不能耐受的副作用,如严重的恶心呕吐、头昏、嗜睡等;
6.患者出现与药物相关或无关的并发症,如幻觉等精神症状;
7.患者出现严重的非运动症状如抑郁、焦虑、认知损害等;
8.患者出现严重并发症,如肺部感染、摔倒骨折、褥疮等;
9.深部脑刺激术(DBS)术前评估;
10.符合以下条件患者,可转下级医院:①诊断明确、H-Y分级2级以下、药物控制症状良好的患者;②出现运动并发症的患者经三级医院调整药物后,运动并发症得到良好控制者;③出现非运动症状,经三级医院调整药物后,症状得到良好控制者;④其他并发症如肺部感染、褥疮、骨折等经内科治疗和相关专科治疗后,症状等得到控制者。

中枢神经系统感染
中枢神经系统(CNS)感染系指各种生物性病原体侵犯CNS实质、被膜及血管等引起的急性或慢性炎症性(或非炎症性)疾病。根据感染的部位可分为:①脑炎、脊髓炎或脑脊髓炎:主要侵犯脑和(或)脊髓实质;②脑膜炎、脊膜炎或脑脊膜炎:主要侵犯脑和(或)脊髓软膜;③脑膜脑炎:脑实质与脑膜合并受累。根据发病情况及病程可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感染;根据特异性致病因子不同,有病毒性脑炎、细菌性脑膜炎、真菌性脑膜炎和脑寄生虫病之分。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疑诊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患者应转诊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1.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患者的初诊、及出院患者随访;
2.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患者的确诊;
3.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患者的治疗;
4.伴有轻中度并发症的患者的评估与综合治疗;
5.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患者的康复治疗;
6.符合以下条件患者,转诊至三级医院:①病情严重合并严重颅内压增高、脑水肿或已有脑疝形成的患者,病情许可时;②有昏迷、癫痫发作及癫痫持续状态的患者,病情许可时;③合并较严重基础疾病如心脏及肺部疾病、糖尿病,在当地医院没有条件治疗或不能得到良好控制的患者;④二级医院治疗期间疗效不好或病情继续恶化者;⑤多次复发当地医院处理有困难的患者。
三级医院
1.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患者的初诊、出院患者的评估及随访;
2.严重及复杂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患者的确诊;
3.伴有严重合并症的患者的多学科评估与综合治疗;
4.有昏迷、癫痫发作及癫痫持续状态的患者的综合治疗;
5.合并严重颅内压增高、脑水肿、呼吸肌麻痹需机械通气患者的综合治疗;
6.合并有严重呼吸道感染等并发症及衰竭需全身支持治疗的患者;
7.复发的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患者的确诊及治疗;
8.符合以下条件患者,可转下级医院:①颅内感染诊断明确,急性期治疗结束,需后期康复;②中-重症无严重合并症病情稳定的中枢神经系统感染患者;③需要长期带机或高级生命支持,但病情相对稳定,评估转运风险后,下级医院具有生命支持条件,可转回下级医院继续治疗。

重症肌无力
重症肌无力(Myastheniagravis,MG)是一种由乙酰胆碱受体抗体介导、T细胞依赖、补体参与的,针对神经-肌肉接头处突触后膜上乙酰胆碱受体的自身免疫性疾病,引起神经-肌肉接头处生物化学和电生理传递功能障碍。临床主要表现为部分或全身骨骼肌无力和易疲劳,活动后症状加重,经休息后症状减轻。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疑诊重症肌无力患者应转诊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1.重症肌无力的初诊及随访;
2.重症肌无力或肌无力综合征进一步明确诊断及病因;
3.重症肌无力各型的治疗;
4.符合以下条件患者,转诊至三级医院:①肌无力综合征病因诊断不明确;②二级医院治疗期间疗效不好或病情继续恶化者(重症危象);③合并较严重并发症,下级医院无进一步治疗条件;④发现胸腺瘤,需进一步术前评估。
三级医院
1.重症肌无力的诊断、轻症治疗方案的制定及随访;
2.肌无力综合征明确诊断及病因筛查;
3.重症肌无力各个分型的治疗;
4.重症肌无力危象的治疗;
5.重症肌无力合并其他脏器损伤的治疗;
6.重症肌无力术前评估;
7.符合以下条件患者,可转下级医院:①病情稳定的重症肌无力,需随访观察:②需要长期带机或高级生命支持,但病情相对平稳,下级医院具有生命支持条件;③肌无力综合征病因诊断明确,需进一步康复治疗。

肾脏疾病分级诊疗指南

急性感染后急性肾小球肾炎
急性感染后急性肾小球肾炎简称急性肾炎,是一种主要侵犯儿童的临床常见肾脏病。其临床特点为急性肾炎综合征即急性起病,以血尿、蛋白尿、高血压、水肿、少尿(或无尿)以及氮质血症肾功能不全为临床表现,病前1周-3周常有前驱感染(如上呼吸道或皮肤软组织有感染史)。临床上常见的为链球菌感染后急性肾炎,该病起病时常伴有血中补体C3下降,8周后恢复正常。其病因多样,以链球菌感染后常见。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上呼吸道或皮肤软组织感染后出现血尿、水肿或蛋白尿,如血压升高(学龄前>120/80mmHg,学龄期>30/90mmHg,成人>140/90mmHg)、少尿、肾功能异常或水肿严重者转至二级或以上医院。二级或三级医院确诊,如无上述情况无肾功能异常,在一级医院治疗和随诊。
二级医院
少尿/无尿、或肾功能进行性恶化、或严重水肿或合并心脑血管并发症、或大量蛋白尿(>3.5g/d)、或成人C3持续降低超过3月者转至三级医院。三级医院确诊,肾功能稳定无并发症者,在二级或一级医院治疗和随诊。
三级医院
肾脏替代治疗,需肾活检确定诊断者或需使用糖皮质激素及免疫抑制剂者。若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或不需要糖皮质激素、肾功能稳定者,在二级或一级医院治疗和随诊。

急进性肾炎综合征
急进性肾炎综合征起病急骤,表现为血尿(部分可有肉眼血尿)、蛋白尿、水肿、高血压、贫血和低蛋白血症, 伴肾功能快速进行性恶化(多在几周内),B超检查见肾脏体积正常或增大,病理生理基础为大量新月体形成,肾小球毛细血管袢广泛重度炎症和坏死。常见于:1.各种原因导致的新月体性肾炎,如抗肾小球基底膜肾炎、肺出血-肾炎综合征、抗中性粒细胞胞浆抗体相关性血管炎、过敏性紫癜性肾炎、狼疮性肾炎。2.其他疾病:血管炎型IgA 肾病、伴有新月体形成的各种肾小球疾病和感染后肾小球肾炎等。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血尿、蛋白尿、水肿、高血压、少尿,肾功能进行性减退者应转至二级或三级医院。二级或三级医院已确诊、治疗后病情稳定,治疗方案确定,不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肾功能正常或稳定者,在二级或一级医院随诊,指导用药和生活方式调整。
二级医院
不明原因的少尿、贫血、肾功能进行性减退或需要肾脏替代治疗,但肾脏体积正常或增大者,应立即转至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已确诊、治疗后病情稳定,不需使用糖皮质激素和
细胞毒药物,肾功能异常需要或不需要维持性肾脏替代治疗者,在二级医院治疗和随诊(如需透析治疗,要求二级医院有透析条件)和随诊。
三级医院
多系统损害、需要肾活检、血浆置换、肾脏替代治疗者,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合并严重并发症者,在三级医院治疗和随诊。
若病情稳定,不继续使用糖皮质激素和免疫抑制剂、肾功能稳定者转至二级或一级医院治疗和随诊。

慢性肾小球肾炎综合征
慢性肾小球肾炎综合征是指以蛋白尿、血尿、高血压、水肿为基本临床表现,可有不同程度的肾功能异常。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主诉水肿或体检有高血压、或蛋白尿、或血尿和/或肾功能异常,复查仍有异常者,应转至二级医院。二级或三级医院已确诊和制定治疗方案,不需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蛋白尿<1/d,肾功能、血压正常或使用1-2种降压药血压控制在≤110-130/70-80mmHg(有合并症者需根据情况确定目标血压),在一级医院随诊,指导用药和生活方式调整。
二级医院
不明原因血尿,蛋白尿≥1g/d,首诊肾功能异常,使用2种以上降压药血压≥140/90mmHg,合并心脑血管危险因素或合并症,应转至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已确诊和制定治疗方案,或不需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使用3种以下降压药血压控制在≤110-140/70-90mmHg(有合并症者需根据情况确定目标血压),肾功能稳定或维持性肾脏替代治疗并已建立长期透析通路,在二级医院随诊,指导用药和生活方式调整(如二级医院能够建立长期透析通路可在二级医院进行)。
三级医院
行肾活检,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使用3种以上降压药血压≥140/90mmHg,肾功能异常并合并心脑血管合并症、肾功能进行性进展者在三级医院治疗和随诊。
若治疗方案和病情稳定,停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血压和肾功能稳定达到下转二级、一级医院标准,转下级医院随诊。

肾病综合征
肾病综合征(nephritic syndrome)是以大量蛋白尿(>3.5g/d)、严重的低白蛋白血症(血浆白蛋白<30g/L)、水肿和(或)、高脂血症为基本特征的一组临床综合征。肾病综合征根据病因分为原发性肾病综合征和继发性肾病综合征两大类(此部分特指原发性肾病综合征)。但临床上有部分原发性肾病综合征患者对糖皮质激素依赖或抵抗或频繁复发,称为难治性肾病综合征。难治型肾病综合征是频繁复发型、激素依赖型和激素抵抗型肾病综合征的总称。频繁复发型肾病综合征是指经治疗缓解后半年内复发2次或2次以上,或一年内复发3次或3次以上者。肾活检是确诊成人原发性肾病综合征病理类型、指导治疗和评估预后的最好方法。肾病综合征常见的并发症包括感染、血栓栓塞、急性肾衰竭以及蛋白质营养不良和代谢紊乱。
根据上述定义及分类,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患者主诉水肿、血尿、泡沫尿或尿量减少,在一级医院进行尿常规和肝肾功能筛查异常者,应转至二级医院。二级或三级医院已确诊和制定治疗方案,不需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或经治疗后蛋白尿<1g/d,肾功能、血压正常或使用1-2种降压药血压≤110-130/70-80mmHg(有合并症者需根据情况确定目标血压),在一级医院随诊,指导用药和
生活方式调整。
二级医院
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肝肾功能及其它相关实验室检测对肾病综合征进行临床诊断、判断有无并发症,无并发症或并发症轻微的初发初治年轻患者可在二级医院进行治疗和随诊。难治性肾综、或存在继发病因、或合并严重并发症者或中老年患者需转至三级医院。三级医院已确诊和制定治疗方案,使用规范剂量糖皮质激素或加口服免疫抑制剂者,不使用细胞毒药物者,在二级医院随诊,指导用药和生活方式调整。
三级医院
肾活检,继发性肾病综合征、难治型肾病综合征、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合并严重并发症者,在三级医院治疗和随诊。若治疗方案和病情稳定,使用规范剂量糖皮质激素或加口服免疫抑制剂者,不使用细胞毒药物者,转二级医院治疗和随诊。

狼疮性肾炎
狼疮性肾炎的定义:是继发于系统性红斑狼疮的肾组织炎性损伤。系统性红斑狼疮是一种风湿免疫性疾病,可导致皮肤、肌肉、骨关节、血液系统、肝、肾、神经系统等机体多个组织器官的损伤。
狼疮性肾炎的诊治要点:(1)筛查肾脏损伤:明确蛋白尿、血尿、高血压、水肿、肾功能受损等;(2)筛查系统性红斑狼疮:临床表现有肾外损害;(3)病理诊断:肾活检明确狼疮性肾炎病理类型、急慢性活动指数;(4)基于病理制定治疗方案。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筛查肾脏损伤,凡具有不明原因蛋白尿、血尿、高血压、肾功能损害者,转二级医院处理。水肿、关节痛、皮疹、发热,体检有高血压、蛋白尿、血尿和/或肾功能异常,应转至二级医院。
二级或三级医院已确诊和制定治疗方案,口服糖皮质激素或加用口服免疫抑制剂者,不需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尿红细胞+~++,蛋白尿+~++,尿蛋白定量<1g/d,血压正常或使用1-2种降压药血压≤110-130/70-80mmHg(有合并症者需根据情况确定目标血压),肾功能正常或稳定、无/或其它肾外组织损伤轻微者,在一级医院随诊,指导用药和生活方式调整,但需定期到有条件做自身抗体的医院进行检查。
二级医院
疑诊系统性红斑狼疮,蛋白尿≥1g/d,肾功能异常,肾外组织(皮肤、关节、心、肺、脑)损害较重、发热者,应转至三级医院。三级医院已确诊和制定治疗方案,或不需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尿红细胞+~++,蛋白尿+~++,尿蛋白定量<1g/d,血压正常或使用3种以下降压药血压≤110-140/70-90mmHg(有合并症者需根据情况确定目标血压),肾功能正常或异常肾功能未进行性进展、无/或其它肾外组织损伤轻微者,在二级医院随诊,指导用药和生活方式调整,但需定期到有条件做自身抗体的医院进行检查。
三级医院
肾活检,依据肾脏病理和狼疮活动程度制定治疗方案,肾功能进行性进展,肾外组织损伤表现明显或有狼疮活动者均在三级医院就诊。
若治疗方案和病情稳定,使用规范剂量糖皮质激素或加口服免疫抑制剂者或停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血压和肾功能稳定达到下转二级医院标准,转二级医院随诊。

过敏性紫癜性肾炎
过敏性紫癜是一种常见的血管变态反应性疾病。主要累及皮肤、关节、胃肠道和肾脏毛细血管及小血管,伴IgA 沉积的系统性小血管炎。临床以皮肤紫癜、腹痛、关节痛和肾炎为特征。约半数过敏性紫癜累及肾脏,即过敏性紫癜性肾炎,临床表现为尿检异常或急性肾炎综合征,少数或表现为肾病综合征或急进性肾病综合征。肾活检病理表现为系膜增生性病变,伴节段肾小球毛细血管襻坏死和(或)新月体形成,免疫荧光以IgA沉积为特征。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诊断过敏性紫癜,连续2次查尿常规异常(蛋白尿和/或血尿)或肾功能异常者转至二级医院。二级或三级医院已确诊和制定治疗方案,不需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蛋白尿<1g/d,肾功能、血压正常或使用1-2种降压药血压≤110-130/70-80mmHg(特殊病变根据情况确定目标血压),在一级医院随诊,指导用药和生活方式调整。
二级医院
蛋白尿≥1g/d,肾功能异常者应转至三级医院。三级医院已确诊和制定治疗方案,使用正规剂量糖皮质激素或加口服免疫抑制剂者,不使用细胞毒药物,3种以下用降压药血压≤110-140/70-90mmHg(有合并症者需根据情况确定目标血压),肾功能稳定者,在二级医院随诊,指导用药和生活方式调整。
三级医院
需要肾活检,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若治疗方案和病情稳定,使用规范剂量糖皮质激素或加口服免疫抑制剂者,不使用细胞毒药物者,转二级医院治疗和随诊。

糖尿病肾病
糖尿病肾病是糖尿病全身微血管病性并发症之一,1型糖尿病病人发生糖尿病肾病多在起病10-15年左右,而2型糖尿病病人发生糖尿病肾病的时间不确定,与年龄大、同时合并较多其他基础疾病有关,微量白蛋白尿是诊断糖尿病肾病的标志。糖尿病肾病分为以下五期:1.肾小球高滤过和肾脏肥大期:这种初期改变与高血糖水平一致,血糖控制后可以得到部分缓解。2.静止期:间断出现尿白蛋白排出率(UAE)升高(>20μg/min),休息后恢复正常。3.临床前期(早期糖尿病肾病):持续性UAE升高,20-200μg/min。4.临床期糖尿病肾病:持续性大量白蛋白尿(UAE>200μg/min)和/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大于500mg/d,出现高血压、水肿、肾病综合征等临床表现。5.糖尿病肾病Ⅴ期:肾功能下降,肾功指标开始上升,出现肾功能不全症状。
根据上述分期,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1型糖尿病病史5-10年,2型糖尿病确诊应转到二级医院进行糖尿病肾病筛查。
二级医院
1-2期糖尿病肾病患者可控制血糖,监测尿蛋白变化,若出现可疑蛋白尿或糖尿病肾病疑诊合并其它肾脏病理改变者,需要肾活检明确诊断,应转至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
3-5期糖尿病肾病患者应在三级医院检查尿白蛋白排泄率,必要时肾活检鉴别糖尿病肾病及非糖尿病肾病,制定治疗方案。终末期肾功衰竭患者或内科治疗无法改善症状的患者,需建立透析通路,进行肾替代治疗,病情好转稳定后转二级医院随诊。

乙型肝炎病毒相关性肾炎
乙型肝炎病毒相关性肾炎是由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后引发的继发性免疫复合物性肾小球肾炎。乙型肝炎病毒相关性肾炎的临床表现不一,可呈现出肾小球肾炎的临床表现如蛋白尿、血尿、高血压、肾功不全等,肾脏病理类型为膜性肾病及膜增殖性肾小球肾炎。诊断标准为;①血清学:有HBV感染的指标;②肾组织活检病理类型为膜性肾病及膜增殖性肾小球肾炎,除外其它继发性肾小球疾病;③肾小球和或肾小管细胞HBV抗原阳性。
根据上述定义及诊断标准,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患者主诉水肿、血尿、泡沫尿、尿量减少等可在一级医院进行尿常规和肝肾功能筛查。
二级医院
疑诊肾小球肾炎或肾病者在二级医院行24小时尿蛋白定量、肝肾功能、乙肝病毒抗原抗体、HBV-DNA 以及其它相关实验室检查。HBsAg(+)和或HBcAg(+)、HBcAb(+)、HBeAg(+)、HBeAb(+)拟确诊者应转至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
无特殊禁忌情况下,行肾活检确诊乙型肝炎病毒相关性肾炎,需要抗病毒、糖皮质激素或免疫抑制剂、合并肾脏病严重并发症者在三级医院治疗和随访。
若治疗方案和病情稳定,不使用抗病毒药物、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者,转二级医院治疗和随诊。

多发性骨髓瘤肾病
多发性骨髓瘤:是浆细胞系异常增生的恶性疾病,主要浸润骨髓或软组织,可产生异常的单克隆免疫球蛋白,引起骨骼破坏、贫血、肾损害或免疫功能异常。骨髓瘤肾病:是多发性骨髓瘤最常见和严重的并发症,常表现为蛋白尿、肾病综合征、肾功能损害、高血钙、高尿酸、高粘滞综合征。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负责筛查多性骨髓瘤肾病高风险患者,具有临下临床特点者,应及时转往二级医院: (1)中老年患者; (2)蛋白尿、肾功能异常; (3)高钙血症、白蛋白/球蛋白比例倒置、贫血、血小板或白细胞减少。
二级医院
负责筛查多性骨髓瘤肾病患者,具有临下临床特点者,应及时转往三级医院: (1)肾脏损害不能与常见疾病如高血压、糖尿病、肾炎等特点不符者;(2)影像学检查提示骨骼损害。
三级医院
负责确诊多性骨髓瘤肾病患者并制定治疗方案的医院应具备以下诊治疗条件: (1)肾脏病理诊断; (2)免疫球蛋白固定电泳检测;(3)骨髓穿刺诊断。对确诊多发性骨髓瘤肾病患者,由医院肾病科及血液科或其它相关科室联合制定治疗方案并随访。若治疗方案和病情稳定,停用化疗药物,可转二级医院随诊。

间质性肾炎
间质性肾炎,又称肾小管间质性肾炎,是由各种原因引起的肾小管间质急慢性损害的临床病理综合征。临床常分为急性间质性肾炎和慢性间质性肾炎。急性间质性肾炎以多种原因导致短时间内发生肾间质炎性细胞浸润、间质水肿、肾小管不同程度受损伴肾功能不全为特点,临床表现可轻可重,多数病例有明确的病因。去除病因、及时治疗,疾病可痊愈或使病情得到不同程度的改善。慢性间质性肾炎病理表现以肾间质纤维化、间质单个核细胞浸润和肾小管萎缩为主要特征,临床可出现夜尿增多及慢性肾功能不全等表现。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突然发生少尿或非少尿性急性肾功能不全,发现不明原因的发热、贫血、夜尿增多或烦渴、多饮、多尿等表现,应转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收治病因明确的急性间质性肾炎,无合并其他脏器功能损害者;在慢性肾功能不全的基础上发生急性肾损伤,病因明确,通过药物治疗或血液透析治疗病情好转或得到控制者;病因明确、治疗方案明确的慢性间质性肾炎患者。
三级医院
急性肾损伤合并其他脏器功能损害病情危重,疑诊急性间质性肾炎,肾功能有损害需要尽快寻找病因,需行肾穿刺病理活检明确诊断者。经治疗病情好转,病因明确,治疗方案明确可转二级医院继续治疗。以肾小管间质功能减损为主的慢性肾脏间质性肾炎,需要肾活检明确病理诊断,明确病因,拟定明确的治疗方案后可转二级医院随诊。

高血压肾病
高血压病史患者(良性高血压5-10年以上或恶性高血压半年以上)出现蛋白尿、水肿、夜尿增多或肾功能受损者。
根据上述定义,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高血压病史患者(良性高血压5-10年以上或恶性高血压半年以上)出现蛋白尿、水肿、夜尿增多或肾功能受损者,应转至二级医院。肾功能正常、使用1-2种降压药血压<140/90mmHg,在一级医院随诊,指导用药和生活方式调整。
二级医院
高血压肾病患者出现中度至大量蛋白尿(蛋白尿≥1g/d)、血尿、肾功能快速进展、合并心脑血管并发症应转三级医院。
使用3种以下降压药血压≤140/90mmHg,肾功能稳定或
维持性肾脏替代治疗,心脑血管并发症稳定,在二级医院随诊,生活方式调整,指导用药和维持性肾脏替代治疗。
三级医院
存在高血压,中度至大量蛋白尿,需行肾活检的患者。肾活检,使用3种以上降压药血压≥140/90mmHg,恶性高血压、肾功能快速进展、合并心脑血管并发症者在三级医院治疗和随诊。
若治疗方案和病情稳定,血压和肾功能稳定达到下转二级、
一级医院标准,转下级医院随诊。

急性肾损伤(急性肾衰竭)
急性肾损伤是一种常见的临床综合征,以短期内肾小球滤过率(GFR)下降及血肌酐和尿素氮等代谢产物潴留为特征,伴有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紊乱和全身各系统并发症。按发病机理,分为肾前性、肾性和肾后性三大类。
1.肾前性急性肾衰竭:由于有效循环血量减少、心排出量下降及引起肾血管收缩的因素导致肾血液灌流不足,肾小球滤过率减少而发生的急性肾衰竭。见于各种休克早期。
2.肾性急性肾衰竭:是指各种原因引起的肾脏实质性病变而导致的急性肾衰竭。最常见于:1.肾缺血和肾毒物等引致的急性肾小管坏死(ATN);2.某些肾小球疾病,原发性:急进性肾炎、急性肾小球肾炎、IgA肾病等;继发性:狼疮性肾炎、过敏性紫癜性肾炎、肺出血肾炎综合征等;3急性间质性肾炎(AIN):过敏性、感染性、特发性等;4肾血管性,大血管:肾动脉栓塞、肾静脉栓塞;小血管:血管炎、血栓性微血管病等。
3.肾后性急性肾衰竭:是指尿路急性梗阻所致的肾衰竭。见于泌尿道结石、盆腔肿瘤和前列腺肥大、前列腺癌、糖尿病肾病等。
急性肾损伤(急性肾衰竭)的典型临床病程(ATN)分为3
期:少尿期、多尿期、恢复期。
急性肾损伤的透析指针:1.无尿24小时,少尿48小时以上;2.血钾大于6.5mmol/L;3.尿素氮>22.0mmol/L,血肌酐>442umol/L;4.液体过多,有心衰、肺水肿前兆;5.酸中毒,二氧化碳结合力低于13mmol/L;血PH<7.25;6.高分解代谢:尿素氮每日上升>8.9mmol/L,血肌酐>176.8umol/L,血钾大于1mmol/L以上;7.少尿2天以上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液体潴留(如眼结膜水肿、胸腔积液、心音呈奔马律、中心静脉压升高),尿毒症症状(如持续呕吐、烦躁、嗜睡),血钾大于6mmol/L以上、心电图有高钾改变。
根据上述定义和分类,按照如下分级诊疗指南实施救治:
一级医院
发现水肿、少尿、肾功能损伤,排除肾后性因素,B超提示双肾体积不小,应转至二级医院。
二级医院
经初步(如补液试验)等处理仍少尿,肾功能无好转,不能确诊为慢性肾衰的肾功能异常应转至三级医院。
三级医院
需行血液净化(血液透析、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等)等治疗,需行肾穿刺活检明确诊断,需给予糖皮质激素及细胞毒药物治疗。
不需要使用糖皮质激素和细胞毒药物者,肾功能恢复或肾功能稳定者可转二级医院随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