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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医清风(四)|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2-05-11    来源:纪委办公室     点击量: 225

       端午节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深入推进作风建设,持续巩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将市纪委监委近期查处的4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典型案例:

       陕西昌荣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原副总经理杜剑锋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至2020年1月,杜剑锋先后违规收受5名企业主礼金礼品、购物卡折合共计4.07万元;违规公款出国(境)旅游,相关费用通过虚构棉花交易套取公款予以报销。杜剑锋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2年4月,杜剑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仓交警大队城郊三中队指导员高维良违规收受管理对象财物问题。2013年至2018年,高维良在高新交警大队负责高新区停车场日常管理工作期间,多次收受停车场承包人所送烟酒、茶叶、购物卡折合共计0.45万元。2021年12月,高维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金台区陈仓园初级中学校长王维新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问题。2019年9月起,王维新在使用1间13.81㎡的日常办公用房的同时,又占用2间面积共42.75㎡的房间用于个人午休等用途,超过规定标准。2021年11月,王维新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扶风县段家镇原东官村村委会主任王永兴违规报销电话费问题。2016年10月至2017年9月,王永兴利用担任村委会主任职务便利,为包括其在内的三名村干部违规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电话费共计0.22万元。2021年11月,王永兴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4起典型案例,涉及违规收受礼金礼品、公款旅游、超标准配备办公用房等问题,暴露出个别党员干部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抛于脑后,高压态势之下仍然不收敛不收手,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最终受到严肃查处,再次释放了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全院干部职工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纪律规矩,自觉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新风正气,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各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常态化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提升廉洁自律能力,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