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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子,又名乌头或附片,别名:草乌、盐乌头、鹅儿花、铁花、五毒,为毛茛科、乌头属植物的子根的加工品。主产于中国四川、湖北、湖南等地。6月下旬至8月上旬采挖,除去母根、须根及泥沙,习称"泥附子"。加工炮制为盐附子、黑附子(黑顺片)、白附片、淡附片、炮附片。属温里药。中药中"回阳救逆第一品"。
性味归经:辛、甘,大热;有毒。归心、肾、脾经。
功能主治:回阳救逆、补火助阳、散寒止痛。治阴盛格阳,大汗亡阳,吐利厥逆,心腹冷痛,脾泄冷痢,脚气水肿小儿慢惊,风寒湿痹,踒躄拘挛,阳萎宫冷,阴疽疮漏及一切沉寒痼冷之疾。
适宜人群:阳虚、风寒湿痹、四肢厥逆、脉微欲绝的阴症等病症患者。
用量:正常用量为3~15g 。
注意:孕妇禁用。不宜与半夏、瓜蒌、天花粉、贝母、白蔹、白及同用。且需要根据患者病症用药,适当用量,过犹不及,因附子含有毒性成分乌头碱,主要对心肌、迷走神经、末梢神经又兴奋麻痹作用,中毒症状如舌尖麻木、肢体麻木,有蚁走感,头晕、视力模糊,恶心,呕吐等,严重者危及生命。
贮藏方法:盐附子密闭,置阴凉干燥处;黑附子及白附片置干燥处,防潮。
《中国药典》:附子始载于《神农本草经》,列为下品。陶弘景谓:“乌头与附子同根,附子八月采,……乌头四月采,春时茎初生有脑头,如乌鸟之头,故谓之鸟头。”韩保升谓:“正者为乌头,两歧者为乌喙,细长三、四寸者为天雄,根旁如芋散生者为附子,旁连生者为侧子,五物同出而异名,苗高二尺许,叶似石龙芮及艾”。苏颂谓:“五者今并出蜀土,都是一种所产,……其亩高三、四尺,茎作四棱,叶如艾,其花紫碧色作穗,其实细小如桑椹状,黑色,本只种附子一物,至成熟后乃有四物。”《本草纲目》载:“乌头有两种,出彰明者即附子之母,今人谓之川乌头是也,其产江左山南等处者,乃本经所列乌头,今人谓之草乌头是也。”
平常需注意:
1.附子有毒,需开水先煎40分钟以上,切记开水!
2.一定到正规医院或药店取药。
3.服药期间不可私自服用其他中成药,以免有相反相畏之药。
4.孕妇禁用。
用法:附子入煎剂,正常剂量下,应开水先煎40分钟以上,再与其他药物同煎30分钟以上。医者要再三强调用法,特别是老年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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